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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

    日期?018-07-23 14:52:44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a>     在线浏览次数?span id="hits">?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nbsp;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div>
  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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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抗震救灾组织体系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nbsp;

  2.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nbsp;

  2.4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2.5 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3 地震灾害风险分析与情景构?nbsp;

  3.1 地震灾害风险分析 

  3.2 防范重点 

  3.3 情景构建 

  4 地震灾害事件 

  4.1 地震灾害事件的划?nbsp;

  4.2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nbsp;

  4.3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nbsp;

  5其他地震事件 

  5.1 临震应急事?nbsp;

  5.2 强有感地震事?nbsp;

  5.3 地震谣传事件 

  5.4市外地震事件 

  6 善后与重?nbsp;

  6.1 善后处置 

  6.2 调查评估 

  6.3 恢复重建 

  7 地震应急准备与保障 

  7.1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nbsp;

  7.2 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7.3 预案体系建设 

  7.4 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nbsp;

  7.5 救灾物资储备调度体系建设 

  7.6 应急避难场所、直升机临时停机坪建?nbsp;

  7.7 地震应急宣传培训与演练 

  7.8 安全保障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nbsp;

  8.2 奖励与责任追?nbsp;

  8.3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nbsp;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nbsp;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nbsp;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乐山市或发生在邻近市(州)波及本市的各类地震事件?nbsp;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和源头上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nbsp;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地震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方针,转变重救灾轻预防思想,突出灾前预防,重视风险防范,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做好应对地震事件各项准备?nbsp;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指挥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各类地震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协同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各类地震事件先期处置、信息上报、抢险动员、应急宣传等工作。如果地震灾害事件涉?个或以上地区,则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处置工作?nbsp;

  综合协调、属地管理。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在本行政区域实施抗震救灾工作的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向其指示救援目标、下达救援任务。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对灾区进行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按?ldquo;系统对接、信息共?rdquo;原则,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抗震救灾相关任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志愿者队伍、自救互救队伍,协同开展抗震救灾工作?nbsp;

  2 抗震救灾组织体系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乐山军分区副司令?nbsp;

       市防震减灾局局?nbsp;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市民政局局?nbsp;

       市公安局副局?nbsp;

  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部署全市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乐山军分区、市消防支队以及驻乐部队等各类应急队伍参加抗震救灾;负责统一管理和发布相关新闻信息;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必要时,采取特别处置措施,提出处置建议;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nbsp;

  2.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主要职?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防震减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政府应急办、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原则上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地震应急期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nbsp;

  2.3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及其主要职?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下设综合协调、交通管理与治安维护等工作组(详见表1)。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牵头部门?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及主要职责表 

  
序号 工作组名?/td> 牵头部门 主要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td> 市政府办 

  (市政府应急办?/td>
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防震减灾局、乐山军分区?/td> 负责抗震救灾的综合协调;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文秘、应急值守等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td>
?/td> 紧急救援组 乐山军分?/td> 市消防支队、武警乐山支队、市公安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td> 负责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生命搜救,负责工程抢险;指导灾区政府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指挥和协调来乐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搜救工作?/td>
?/td> 群众安置与物资接收组 市民政局 市发改委、市旅游体育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商务局、市投促外侨局、团市委?/td> 负责疏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并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疏散转移游客,做好安抚、善后等工作;及时开展房屋建筑鉴定、隐患排查等应急性评估工作;负责物资接收与分发,统筹捐赠款物的调剂使用和监管?/td>
?/td> 医疗防疫?/td> 市卫计局 市经信委、市交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td> 负责开展受伤群众医疗救治、转运工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心理救助等工作?/td>
?/td> 灾害监测?/td> 市国土资源局、市防震减灾局 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td> 牵头负责地震、地质、气象、水质及次生灾害等的监测与防范工作?/td>
?/td> 交通管理与治安维护?/td> 市公安局 市交委、武警乐山支队等 负责维持交通秩序,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第一时间组织实施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负责抢通保通通往灾区道路;预防和打击犯罪,落实重点部位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稳定?/td>
?/td> 新闻宣传?/td> 市政府新闻办 市防震减灾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td> 负责抗震救灾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负责应急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稳定人心?/td>
?/td> 灾害损失 

  评估?/td>
市民政局、市防震减灾局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保险行业协会?/td> 牵头组织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受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和核实,快速评估地震灾害损失?/td>
?/td> 群众工作?/td> 团市?/td> 市政府新闻办、市旅游体育委、市民宗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文广新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td> 牵头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志愿者,引导他们有序、理性参与抗震救灾?/td>
?/td> 涉外事务?/td> 市投促外侨局 市委台办、市旅游体育委、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乐山海关等 负责与抗震救灾工作相关的涉外事务,妥善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及时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国(境)外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入乐手续事宜?/td>
十一 救灾保障与恢复生产组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国网乐山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乐山分公司?/td> 负责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资金、物资、器材以及交通、通讯、水、电、气、燃料等方面的保障;负责指导、督促灾区及周边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td>


  2.4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根据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可派出一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到灾情严重地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部署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可对紧急突发事件进行临机处置?nbsp;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专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可视情况设置多个职能工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灾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救治与疏散、群众安置等工作,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分析研判、快速评估,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掌握地震事件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报请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应及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nbsp;

  2.5 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各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以及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如有县(市、区)、乡(镇)机构遭到地震灾害的严重破坏,应及时组织干部队伍,深入当地,组建临时机构或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抗震救灾工作?nbsp;

  3 地震灾害风险分析与情景构?nbsp;

  3.1地震灾害风险分析 

  乐山地处我国地震活动强烈的南北地震带中南段东部,市域内有2条基底断裂通过,一条是峨眉—宜宾基底断裂,另一条是龙泉山基底断裂;?条主要地震活动断裂,分别是峨眉山断裂、镇?mdash;新桥断层、铁山断层、金口河断裂、峨?mdash;烟峰断裂、利店断裂、靛兰坝断裂、玛瑙断裂。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中强以上地震,据史料记载,各县(市、区)除五通桥区、夹江县外均发生?级以上地震,其中市中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发生?级以上地震,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发生?级以上地震,最大为马边彝族自治县的6.8级震群?993—1995年沐川县发生3?.0级以上地震?015??4日金口河区发?.0级地震?016??日犍为县发生4.2级地震,虽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大,但社会影响明显?nbsp;

  2008?ldquo;5·12”汶川8.0级地震?013?ldquo;4·20”芦山7.0级地震?014??日鲁?.6级?014?1?2日康?.3级?017??日九寨沟7.0级以?974?ldquo;5·11”永善—大关7.1级等地震均波及乐山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86??日泸定磨?.5级地震?933??5日茂?.5级地震形成的堰塞湖溃坝后形成水灾,冲抵乐山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nbsp;

  总结历次地震灾害,结合隐患调查显示,地震灾害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人员伤亡、房屋建筑破坏、山崩滑坡泥石流、决堤堰塞湖、交通通信电力中断、厂矿企业停工停产、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污染、社会秩序混乱等?nbsp;

  3.2 防范重点 

  结合地震断裂带分布及历史地震灾害情况,市内地震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有马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等县(市、区),一般区域有市中区、沙湾区、犍为县等县(区);五通桥区、井研县、夹江县等县(区)需要防范市外地震事件波及造成的灾害。有关县(市、区)还需要防范因地震引发的水库大坝决堤、堰塞湖、危化等次生灾害、衍生灾害?nbsp;

  3.3 情景构建 

  分析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财产损失情况,构建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情景、地质灾害情景、交通线路情景、景区情景、厂矿企业情景、危化企业及有毒有害物质情景、社会秩序情景等?nbsp;

  3.3.1 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情?nbsp;

  ?)造成人员伤亡?nbsp;

  ?)损坏房屋建筑,造成财产损失?nbsp;

  ?)损坏校舍、医院、商场超市、影剧院等建筑物,影响正常教学、医疗、经营等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nbsp;

  3.3.2 地质灾害情景 

  ?)造成山崩、滑坡、泥石流,堵塞河道,甚至截断河流,影响水库大坝安全,造成决堤,形成堰塞湖,威胁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nbsp;

  ?)破坏公路桥梁隧道、房屋建筑,中断电力、通信,阻碍交通、截断进出通道,甚至形成孤岛,影响居民生产生活?nbsp;

  ?)造成物资短缺?nbsp;

  3.3.3 交通线路情?nbsp;

  ?)造成过往人员伤亡,车辆损坏?nbsp;

  ?)造成交通通信电力设施受损甚至中断?nbsp;

  ?)截断部分村镇通道,形成孤岛,影响居民生产生活?nbsp;

  3.3.4 景区情景 

  ?)造成游客伤亡,尤其是境外游客伤亡,引起国际纠纷?nbsp;

  ?)通行道路阻断,游客滞留?nbsp;

  ?)损坏损毁旅游设施,导致景区关闭,影响财政收入?nbsp;

  3.3.5 厂矿企业情景 

  ?)生产企业停工停产,工资无法兑现,影响社会秩序?nbsp;

  ?)损坏损毁生产设施设备,生产经营活动被迫中止,延期交付产品或无法正常履行合同,造成经济纠纷?nbsp;

  ?)矿山井巷破坏和岩土体变形以及矿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破坏采矿工程设备和矿区资源环境,影响生产,危害工人安全,影响矿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nbsp;

  ?)尾矿坝、弃土弃渣场稳定性变差,严重威胁下游工厂、建筑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nbsp;

  3.3.6 危化企业及有毒有害物质情?nbsp;

  ?)危化企业停工停产,生产无法进行?nbsp;

  ?)正在生产作业或储存、运输有毒有害物资的设施设备受损破坏,造成有毒有害液体泄漏或气体挥发,危害作业工人甚至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nbsp;

  ?)避难场所内避震的群众受到有毒有害液体泄漏或气体挥发的危害,引发谣传误传甚至群体性事件?nbsp;

  3.3.7 社会秩序情景 

  ?)广场、街道、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聚集大量避震群众,造成人心恐慌,社会秩序混乱?nbsp;

  ?)发生哄抬物价、打砸抢等社会治安事件?nbsp;

  ?)产生地震谣传、误传事件?nbsp;

  4 地震灾害事件 

  4.1 地震灾害事件的划?nbsp;

  地震灾害事件是指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按破坏程度划分?个等级?nbsp;

  4.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300人及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国内生产总?%以上的地震灾害事件?nbsp;

  初判指标:发生在乐山城区、县(市、区)城?.0级及以上,或发生在市内其他地?.0级及以上地震,可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nbsp;

  4.1.2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50人及以上?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nbsp;

  初判指标:发生在乐山城区、县(市、区)城?.0—5.9级地震,或发生在市内其他地区6.0—6.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nbsp;

  4.1.3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造成10人及以上?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事件?nbsp;

  初判指标:发生在乐山城区、县(市、区)城?.0—4.9级地震,或发生在市内其他地区5.0—5.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nbsp;

  4.1.4 一般地震灾害事?nbsp;

  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nbsp;

  初判指标:发生在市内其他地区4.0—4.9级地震,可初步判断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nbsp;

  4.2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nbsp;

  4.2.1 分级响应 

  4.2.1.1 分级响应原则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采取Ⅰ级(Ⅱ级)响应,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工作,根据国务院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省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开展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市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指导;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视震情发展趋势和灾情确定是否启动《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Ⅳ级响应并增援?nbsp;

  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响应以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向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支援?nbsp;

  4.2.1.2 分级响应级别的确定与调整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地震灾害事件的初步判断指标,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和规模。在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因灾死亡人数及灾害损失情况,按地震灾害事件的分级标准,及时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nbsp;

  4.2.2 自行启动与先期处置机?nbsp;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震情信息立即初步判断灾情,并根据初步判断结果启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本部门(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先期处置,紧急部署交通管制、治安维护、电力通讯保障、新闻发布、重要生活品及物资管控、集结救援队伍等抗震救灾保障关键措施,迅速将震情、灾情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报告市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及时更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震级和灾情信息,初步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做出应急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本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采取人员抢救、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疏散转移、消除次生灾害隐患、维护社会秩序等处置措施?nbsp;

  4.2.3 分工协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本级党委、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应主动做好对前来支援的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根据其专业特长和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合理分派地震应急工作任务?nbsp;

  4.2.4 信息共享机制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震情信息,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地震应急工作通报制度,主动收集和分析判断震情、灾情、社情,然后一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告。拥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单位),应立即启用本部门(单位)通信系统,保证上情下传、下情上达,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乃至社会提供通信支援或服务?nbsp;

  4.2.5 社会动员机制 

  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根据实际,积极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恢复家园等社会动员工作,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要根据需要,组织发动志愿者有序、理性参与抗震救灾。社会公众要保持冷静,听从指挥,有序避险与疏散,坚持从政府、防震减灾部门或其它正规渠道获取震情灾情信息,不得散布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信谣、传谣、造谣;鼓励具备应急能力的公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有组织地参与应急处置工作?nbsp;

  4.3 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nbsp;

  4.3.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nbsp;

  4.3.1.1 应急启?nbsp;

  ?)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报告震情信息和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并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初步判断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nbsp;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或从相关渠道获得信息后,应迅速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本单位、本系统预案,实施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要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方式前往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召开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和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宣布启动《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采取Ⅰ级(Ⅱ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担任临时指挥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力量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请求市应急委启动《乐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请示省政府启动《四川省地震应急预案》。省预案、市总体预案启动后,按要求响应,并开展相应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兄弟市(州)支援?nbsp;

  4.3.1.2 指挥与部?nbsp;

  ?)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及时将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和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的建议等情况报告省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nbsp;

  ?)确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确定各工作组及其组长?nbsp;

  ?)向受灾严重地区派出一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灾区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或直接组织、指挥并处置灾区临时出现的重大事件?nbsp;

  ?)要求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报告灾情,尽快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还应启用直升机临时停机坪或空投场地,以提高受灾地区及附近地区的救灾保障能力。对受灾严重且人口密集、通讯不畅地区,要采取发放收音机、散发应急宣传资料等多种措施,设法使灾区群众及时了解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外部信息?nbsp;

  ?)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组织、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力量,优先开展生命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紧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工程抢险、卫生防疫、灾害监测与防范、危化品处置、治安维护、新闻宣传、损失评估、支援灾区、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强化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nbsp;

  ?)及时向省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请求支援。充分依靠科技力量,对灾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nbsp;

  ?)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对口协调、接待来乐支援力量,帮助支援队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nbsp;

  ?)在特别紧急情况下,根据震情灾情形势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公众紧急调(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资料、科研成果和技术方法等,对特定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宵禁、封锁等特别处置措施,对生产、贸易等经济活动实施临时管制措施。在实施和结束上述特别处置措施时,应及时向社会、被调(征)用者、被管制对象等公告。紧急状况消除后,及时解除特别处置措施,对被调(征)用物资、器材的损毁给予补偿?nbsp;

  4.3.1.3 典型情景应急处置重?nbsp;

  ?)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情景:抢救被压埋人员,治疗伤病员,实施慰问、安抚措施;划定危险区域,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及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开展建筑物及相关安全隐患排查,临时安置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物资帮助,逐步恢复生产生活及经营秩序;开展应急调查,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强化应急宣传与舆论引导,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nbsp;

  ?)地质灾害情景:组织指引群众有序疏散转移,提供必要的临时安置或生产生活服务;对已发生的山崩、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紧急除险措施,划定危险区域,防止堰塞湖、水库大坝决堤等次生灾害对沿河两岸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强化监测、排险,尽快恢复交通、通信、电力等功能,为应急救援、救灾物资运输等救援活动提供条件?nbsp;

  ?)交通线路情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必要时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尽快恢复交通通信电力等设施,优先保障救援力量及救灾装备、物资的通行;组织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治疗伤病员,实施慰问、安抚措施;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物资帮助,优先保障因道路中断产生的孤岛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要;开展应急调查,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nbsp;

  ?)景区情景:抢救被压埋人员,治疗伤病员,疏散转移、安抚游客;划定危险区域,修复旅游设施,保障景区正常运营?nbsp;

  ?)厂矿企业情景:立即停止生产,工作人员及群众有序撤离危险区;抢救被压埋人员,治疗伤病员;强化宣传,安抚工人,维护稳定;排查隐患,修复生产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生产?nbsp;

  ?)危化企业及有毒有害物质情景:立即停止生产,工作人员及群众有序撤离危险区,注意气象监测,保证疏散群众处于危险区上风方向;划定危险区域,排查设施设备受损及有毒有害液体泄漏或气体挥发等隐患,抢救被压埋人员,治疗伤病员;强化宣传,安抚工人,维护稳定?nbsp;

  ?)社会秩序情景:组织群众有序撤离、疏散转移,做好临时安置,强化宣传与舆论引导,提供必要的物资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治安维护、网络通信管控,打击违法犯罪?nbsp;

  4.3.1.4 应急结?nbsp;

  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按规定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nbsp;

  4.3.2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nbsp;

  4.3.2.1 应急启?nbsp;

  ?)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报告震情信息和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并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初步判断指标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迅速按照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实施先期处置,及时向市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要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方式前往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召开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和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宣布启动《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担任总指挥,确定应急工作方案,动员全市力量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抗震救灾需要,提出支援请求?nbsp;

  4.3.2.2 指挥与部?nbsp;

  ?)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及时将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和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情况报告省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nbsp;

  ?)确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确定各工作组及其组长,向受灾严重地区派出一个或多个现场指挥部,强化当地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或直接组织、指挥并处置灾区临时出现的重大事件?nbsp;

  ?)要求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报告灾情,尽快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救互救、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等应急处置工作?nbsp;

  ?)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组织、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力量,优先开展生命搜救、伤员救治、受灾群众安置等紧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工程抢险、卫生防疫、灾害监测与防范、危化品处置、治安维护、新闻宣传、损失评估、支援灾区、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震情灾情;强化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nbsp;

  ?)要求非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积极为灾区提供急需的物资和装备;组织非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支援?nbsp;

  ?)及时向省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展?nbsp;

  4.3.2.3 典型情景应急处置重?nbsp;

  参照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ldquo;典型情景应急处置重?rdquo;,结合灾害实际,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nbsp;

  4.3.2.4 应急结?nbsp;

  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市政府宣布应急响应结束?nbsp;

  4.3.3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nbsp;

  4.3.3.1 应急启?nbsp;

  ?)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局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地震局报告震情信息和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并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初步判断指标以及震情、灾情发展趋势和先期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nbsp;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迅速按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实施先期处置?nbsp;

  ?)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向市政府及其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发展趋势和处置情况。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震情、灾情,认为需要支援的,启动《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Ⅳ级响应,指派副指挥长牵头协调、指导地震事件处置工作?nbsp;

  4.3.3.2 指挥与部?nbsp;

  ?)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及时报告灾情初步判断意见和应急响应情况?nbsp;

  ?)要求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受灾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报告灾情,尽快落实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评估和查明救灾需求,及时组织开展灾民安置、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应急处置工作?nbsp;

  ?)组织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指导、支持灾区?nbsp;

  ?)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nbsp;

  4.3.3.3 应急结?nbsp;

  当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响应结束?nbsp;

  5 其他地震事件 

  5.1 临震应急事?nbsp;

  当省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预报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nbsp;

  5.1.1 临震应急事件的应急管?nbsp;

  市政府是本市临震应急事件处置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市临震应急处置工作?nbsp;

  5.1.2 临震应急事件的应急处?nbsp;

  ?)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加强震情监视,核实地震异常,及时报告震情趋势判断意见?nbsp;

  ?)防震减灾、民政、国土资源、住建、交委、水务、公安、商务、环保、安监等部门对可能即将发生的地震事件影响后果进行评估,制定相应对策?nbsp;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尤其是在建工程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采取紧急加固或防护措施?nbsp;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和供电公司分别制订应急通信、应急电力保障方案,做好应急保障准备?nbsp;

  ?)乐山军分区、消防、武警、住建、安监、卫计、水务、交委等部门(单位)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准备?nbsp;

  ?)发改、民政、经信、财政、商务等部门做好抗震救灾物资、资金准备?nbsp;

  ?)宣传、防震减灾、公安、文广新等部门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宣传,做好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nbsp;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和督促地震预报区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做好群众应急疏散准备?nbsp;

  ?)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nbsp;

  ?0)发现临震征兆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群众疏散?nbsp;

  5.1.3 应急结?nbsp;

  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预报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本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发布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后,临震应急结束?nbsp;

  5.2 强有感地震事?nbsp;

  强有感地震事件,是指发生在市内,有明显震感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nbsp;

  5.2.1 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管?nbsp;

  震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落实本行政区域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nbsp;

  5.2.2 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nbsp;

  ?)市政府应急办、市防震减灾局共同负责指导督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nbsp;

  ?)市防震减灾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迅速了解是否造成灾害,并酌情派出工作组赴震区指导?nbsp;

  ?)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强化震情跟踪,判定震情发展趋势?nbsp;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宣传报道,维护社会稳定?nbsp;

  5.3 地震谣传事件 

  地震谣传事件是指某地区出现广泛的地震谣言,对正常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nbsp;

  5.3.1 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管?nbsp;

  事件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处置的行政领导机关,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落实本行政区域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nbsp;

  5.3.2 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nbsp;

  ?)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防震减灾局负责督促和指导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nbsp;

  ?)市防震减灾局迅速对地震趋势进行分析研判?nbsp;

  ?)如果地震谣传扩散迅速,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立即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地震谣传事件影响地区,指导和帮助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平息地震谣传?nbsp;

  5.4 市外地震事件 

  市外地震事件是指发生在本市以外,波及本市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地震事件?nbsp;

  5.4.1 市外地震事件的应急管?nbsp;

  根据市外地震事件对本市的影响程度,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挥、部署和实施本市受影响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nbsp;

  5.4.2 市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nbsp;

  市政府视地震波及事件对本市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视其对当地的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nbsp;

  6 善后与重?nbsp;

  6.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以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协调。主要内容包括:对地震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做好善后工作?nbsp;

  6.2 调查评估 

  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及负责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地震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总结评估,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制订改进措施。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总结评估报告书面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地震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电话记录、领导批示、应对情况、工作简报、上报材料、事件总结报告、事件原因调查、图片和影像资料等,汇总整理存档?nbsp;

  6.3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援助。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援助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市政府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援助请求?nbsp;

  7 地震应急准备与保障 

  7.1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nbs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与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做到经济建设和防震减灾统筹兼顾?nbsp;

  7.2 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本部门(单位)应急工作机构,落实指挥场所、人员、经费,明确职责分工;配套相应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信息传递处理系统、指挥技术系统及数据库;建立应急车辆调配机制,健全应急指挥协调机制?nbsp;

  7.3 预案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配套制订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或抗震救灾明白卡、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商场(超市)、影剧院、广场(避难场所)、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水库、水电站、核电站、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者包含地震事件处置的综合性预案;健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预案、部门(单位)预案、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等组成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体现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nbsp;

  7.4 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nbsp;

  完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县级以上防震减灾、安监、卫计、交委、水务、供电、人武部、武警、消防等部门(单位)应当加强本行业、本系统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经常开展救援演练,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保障能力。各级共青团组织和乡(镇)、村(社区),应组织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自救互救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适时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常识和技能。健全队伍间应急联动协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能力?nbsp;

  7.5 救灾物资储备调度体系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结合国家、省、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布局,在重点县(市、区)及乡(镇)、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增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应与物资生产、商品流通、交通运输等单位和企业签订救灾物资代储协议,作为政府救灾物资储备的补充,从而形成全市救灾物资储备调度体系。应在重点地区设置一定数量的物资中转站,保障应急工作需要?nbsp;

  7.6 应急避难场所、直升机临时停机坪建?nbsp;

  县级以上民政、住建等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建成区人口分布和密度,在远离次生灾害影响区域,依托现有广场、绿地、体育场馆和中小学校等场地,完善必要的交通、供排水、供电、应急通讯、排污(含流动厕所)等基础设施,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应急避难需求。重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分别在县(市、区)城区、山区乡(镇)建设基本具备投放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及转运伤病员功能的直升机临时停机坪?nbsp;

  7.7 地震应急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应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寺庙应加强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组织经常性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教育部门要把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新闻媒体应经常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nbsp;

  7.8 安全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应急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同时,要为应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用品,确保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nbsp;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nbsp;

  市防震减灾局承担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nbsp;

  各县(市、区)地震应急预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或者包含地震事件处置的综合预案,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局)备案,同时指导、督促本行业、本系统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备案和使用管理等工作?nbsp;

  市防震减灾局会同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工作的贯彻落实?nbsp;

  8.2 奖励与责任追?nbs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对在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bsp;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012?1?6日市政府办印发的《乐山市地震应急预案》(乐府办发?012?5号)同时废止?/span>
附件?/span>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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